公告日期:2026-04-2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戴仲川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侨大
学法律系副主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兼任泉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副主席,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中共泉州市委法律顾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客观公正履职的关系,本人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程序,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戴仲川 10 6 4 0 0 否 2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5 年度,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任职董事及高管人员 2024 年度年终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计划,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5 年度,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就拟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本人应参加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