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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