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64,186,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30%。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1,250,49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28.258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93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24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936,006股,占公司有表股东会决权总股份的4.0247%。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7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反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822,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4%;反对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5%;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81,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
反对 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831,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2%;反对 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75,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反对 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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