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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26:23 股吧网页版
东诚药业: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92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29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8.00 元/股,该回购
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00%。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336,799 股后的 818,258,9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619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 6,336,79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
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5,967,623.87/824,595,705
=0.079999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和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2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8.00 元/股-0.0799999 元/股=17.92 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7.92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1,160,714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1.3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92 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580,35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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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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