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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34:42 股吧网页版
顺威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

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或“受让方”)以人民币 48,750 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实业”或“转让方”)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或“目标公司”)75%股权。截至 2024 年 7月 9 日,骏伟科技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派出的董事已占骏伟科技董事会多数席位,同时骏伟科技已提供股权转让后的经盖章的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已完成。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顺威新能源与骏伟实业及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李源昌(上述自然人为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签署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骏伟科技原股东骏伟实业及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李源昌承诺骏伟科技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每一日历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净利润的 95%的,则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应以货币资金向受让方支付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目标股权交易对价。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累计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 95%的,累计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对价总额]-2024至2026年度计算的累计已补偿金额,双方同意,补偿金额上限为:股权转让对价款×(1+6%年化利率÷365×自目标公司尾款支付至共管账户日至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日的实际天数)。

若计算的补偿金额为负值或 0,则转让方无需另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高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则受让方需退还转让方已补偿部分(如有)。

3.业绩承诺保障及补偿方式

为确保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履行或足额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共计 24.9%的股权质押给受让方作为业绩承诺的担保,并同意在尾款支付前办理完成上述股权的担保及质押登记手续。

若业绩承诺均完成或业绩补偿均履行完毕的,则受让方同意协助转让方、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办理目标公司剩余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3-90 号),骏伟科技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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