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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9:01 股吧网页版
浙江美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刚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龚刚敏,男,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1992 年起在浙江财经大学工作,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社会服务工作,历任财务处处长、MBA 学院院长、学报
编辑部主任等职,202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2023 年 3 月 6 日
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6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出席股东会2次。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龚刚敏 6 5 1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主持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推选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对拟推选的执行公司事务董事人员人选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评估,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度内共参加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此外,认真审阅了审计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战略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度内共参加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等议案,结合国内 外经济形势、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对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审议,积极探讨公司未来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从专业角度提出指导意见,并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建议, 切实履行了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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