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1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4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完成了《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7年 5月 22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7.585元/股。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00,000股,占首次授
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
6.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9 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
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完成登记之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8. 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5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6.05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公司现行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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