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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9:15:02 股吧网页版
奋达科技:《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各子公司无权任免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七条 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 1 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批
准后聘任,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领薪。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全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财务分析、财务计划和管理、外汇管理和资本运营能力,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三)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

(二)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掌握财务核算及管理、金融、财政税务、法律、证券等方面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精通会计核算并能统筹全局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者;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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