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组织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止,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以风险为导向,从合理性、全面性、重要性、有效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性等七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4 年度,公司将本部、现代物流业务(含沥青供应链)、汽车制造及销售与服务业务(含专用汽车改装)、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内,并按照计划开展检查评价。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控制度中涉及公司层面控制的各项要素,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各类内控流程。此次工作主要针对上述业务和事项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及安全监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产安全风险、成本管控
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未决诉讼风险以及地方政府运营补助等政策变动对汽车客运业务带来的经营风险;沥青大宗商品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等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原则和“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方法,确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程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为确保评价方法的适当性及证据的充分性,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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