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 童益恭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
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
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历史沿革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
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华兴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为 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
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
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例
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华兴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就自身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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