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7-63 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东宏大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东宏大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和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
广东宏大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主要为矿山开采、民爆产品销售、防务装备和能化产品销售业务,2025 年度销售额为 2,036,905.97 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广东宏大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广东宏大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和测试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设
计恰当并得到有效执行;
(2) 了解、评价广东宏大公司的收入政策,并检查主要销售合同,识别关于
商品控制权转移的相关条款,评价广东宏大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广东宏大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变动情况、毛利变
动情况、月度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析,确认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及两期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 执行细节测试:民爆产品、防务装备产品和能化产品销售业务:抽样检
查客户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发货记录、货物签收单、销售发票及销售回款记录;矿山开采业务,抽样检查客户的销售合同、项目成本汇总统计表、客户结算情况、销售发票及销售回款记录;
(5) 对于按投入法确认营业收入的矿山开采业务,在评价管理层确定合同履
约进度时,抽样复核预计合同总成本所采用的判断和估计,并根据已发生成本和
预计合同总成本重新计算合同履约进度;
(6) 对于按产出法确认营业收入的矿山开采业务,抽样检查结算单据, 包
括结算申请单、发票、工程量和销售单价等相关内容的匹配性、准确性,并与销售合同或销售协议相关条款匹配等;
(7)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8) 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9) 检查在财务报告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披露的要求。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和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附注五(一)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宏大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484,374.87 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67,829.20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6,545.67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208,365.35 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19,420.60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88,944.75 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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