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06
关于对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6 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晚,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
《关于收到<豁免债务通知书><债权豁免函>的公告》中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12 家债权人出具的《豁免债务通知书》或《债权豁免函》(以下均简称《豁免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后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在你公司未与相关方签订协议的前提下,上述债权人单方面出具《豁免函》对公司全部或部分债务进行豁免。请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说明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请你公司律师对涉及债权人身份真实性、债务豁免金额的准确性、债务豁免事项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豁免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你公司报备的《公证书》[(2021)深坪证字第 8706 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委托代理人陈建存保存 11 份《豁免函》原件。请
结合参与债务豁免事项的 12 家债权人的名称、《豁免函》签订时间、主要条款、公司取得《豁免函》的时间、委托代理人与公司的关系和委托证明等,说明《豁免函》签署日期的真实性,是否真实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签订,是否实际于 2022 年 1 月签订。除了上述债务豁
免事项外,是否还同时存在其他公证事项。请你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2022 年 1 月 5 日,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32743.NQ)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参与猛狮科技债务重组化解退市风险及参与重整财务投资方案的议案》。结合深圳中院不予受理你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及上述公告情况,请你公司向 12 家债权人核实后说明对部分债务豁免事项是否均不附带条件和义务,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对相关债权人的“抽屉协议”或其他交易安排;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参与重整财务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所有本次参与债务豁免的 12 家债权人是否均同时签署了相关协议,债权人参与重整投资方案与本次债务豁免是否即构成附条件和义务。请你公司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请你公司说明上述 12 家债权人是否存在债权转移的情形,如
是,请说明债权转移的具体情况;是否为相关债权人确认同意转移债权并代为行使债权人权力,是否为债权所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在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债权进行豁免;请将相关债务金额与你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债务数据进行核对。请你公司律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说明具体情况。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 年 1月 13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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