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84:*ST猛狮关注函(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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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18
关于对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7 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你公司分别披露了《关注函》(公司部关注
函〔2022〕第 13 号)的回复及《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9 号)的延期事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内容:
1、截至目前,详细列示已取得资料的债权人名称、已提供资料 内容;未取得资料的债权人名称、尚未获取的资料、至今仍无法提供 资料的具体原因。
2、根据回复内容,被调查对象需要一定时间按照尽职调查清单 提供尽职调查资料。请说明距《豁免函》签署超过 17 天仍无法取得 资料的合理性,出具《豁免函》是否为相关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你公司是否存在未经债权人同意或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先行披露债 务豁免事项的情形。
3、请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快根据前述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7 号要求,说明债务豁免事项所履行的报批程序、批准时 间及相关证明文件。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独立董事说明已履行的职责,
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
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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