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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8 19:12:06 股吧网页版
协议签署多日仍未获债权人完整资料 *ST猛狮34亿元债务豁免已四收关注函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李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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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ST猛狮披露获12家债权人合计豁免34亿元债务。保壳关头获债权人慷慨纾困,*ST猛狮自1月6日披露该事项起就受到监管关注,深交所对豁免协议是否涉及“抽屉交易”、相关内容真实性等已展开连环追问。

  昨日(1月17日)晚间,在*ST猛狮回复“债权人提供的核查资料尚未提供完整”后,今日深交所再度发函,直指公司“出具《豁免函》是否为相关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至此,不到两周时间,*ST猛狮就该事项已四收关注函。

  豁免函签署超过17天仍未取得完整资料

  1月6日晚间,*ST猛狮公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收到《豁免债务通知书》《债权豁免函》,涉及到12家债权人合计40.3亿元债权,共计豁免债权金额达34.04亿元。

  迄今,*ST猛狮对豁免事项的介绍较为简单,且未说明12家债权人签订豁免协议的具体时间、主要条款,公司分别取得各债权人豁免函的时间。

  就豁免事项本身,1月6日深交所即对债权人身份真实性、豁免金额的准确性、债务豁免事项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豁免函签署日期的真实性等提出系列疑问。此外,监管层就该事项的商业合理性提出质疑,问询协议是否涉及“抽屉交易”等。*ST猛狮被要求于1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1月11日,深交所再度发函,询问公证书存在的意义,以及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豁免金额较前次披露金额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等。此次回函日期须在1月17日之前。

  1月12日晚间,*ST猛狮称收到首份关注函后,董事会立即组织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鉴于所涉债权人范围较广,部分债权人提供资料需经其内部审批程序,协调各方出具相关资料所需时间较长;且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回复。

  针对上述答复,监管层第一时间关注到公告表述前后矛盾之处。1月13日,深交所第三次下发关注函 ,请*ST猛狮详细说明已取得债权人资料的情况,未取得资料的债权人名称、尚未提供资料内容、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上述解释是否认为公司前期披露的《债务豁免函》等事项并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部分债权人亦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前期披露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请独立董事核查发表意见。

  同时,*ST猛狮律师须具体说明已完成的核查程序,尚无法出具核查意见的具体原因。深交所更直接“拷问”:是否存在故意拖延回函的情况。该关注函同样应在1月17日前进行回复并披露。

  在连环追问下,至1月17日,*ST猛狮披露部分债权人尚未提供完整的核查资料,仍未揭开债务豁免的具体事项。至此,距离公司签署豁免协议已超过17天。

  最新公告显示,*ST猛狮已分批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原始债权合同、以转让方式取得债权的原始债权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通知、债务豁免通知、与债权相关的收付款凭证等各项文件,律师已对大部分债权人进行了访谈,并初步拟定了法律意见书。由于全国各地分散性的突发疫情,且各债权人提供资料所需的内部审批程序不同,尚有部分债权人需补充提供债权豁免所涉及内部审议文件等。

  另外,*ST猛狮称不存在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或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前期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因核查资料尚未提供完整,独立董事暂无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对于“故意拖延回函”的质疑,律师则表示,由于12名债权人需一一进行核查并进行访谈;被调查对象需要一定时间按照尽职调查清单提供尽职调查资料,且受疫情影响,部分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无法短期内完成,暂不能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意见书并提交本所进行内核,导致无法按时出具法律意见。不存在故意拖延回函的情况。

  这也引发了监管第四轮问询。深交所要求*ST猛狮详细列示已取得资料的债权人名称、已提供资料内容;未取得资料的债权人名称、尚未获取的资料、至今仍无法提供资料的具体原因;出具《豁免函》是否为相关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是否存在未经债权人同意或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先行披露债务豁免事项的情形等。

  34亿元豁免债务疑问重重

  当前,*ST猛狮退市风险悬顶。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ST猛狮的净资产为-26.45亿元。因此,若获得34亿元债务豁免,无疑将助力公司实现净资产转正。在会计处理上,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债务豁免预计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资本公积。

  但伴随时间的推延,关于*ST猛狮债务豁免事项的诸多疑问尚待解答。回看34亿元豁免债务构成,12名债权人中,豁免金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华融投资”)、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凭德投资)、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和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

  其中,最大债权人为华融投资,截至2021年11月30日,华融投资对*ST猛狮的债权总额为10.29亿元,此次豁免金额为8.53亿元。企查查显示,华融投资的全资股东为华融致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后者系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华融的全资子公司。此外,华融金融租赁对*ST猛狮的债权总额为2.2亿元,此次豁免金额达1.82亿元。两家华融系公司债务豁免比例均在80%以上。

  此外,还有4家债权人对*ST猛狮的债务进行了100%豁免。其中,公司关联方凭德投资豁免了全部8.33亿元的债务。但值得关注的是,在此前2021年半年报中,*ST猛狮对杭州凭德的债务金额为2.44亿元,不足半年前后已存在较大差异。

  除了债务豁免金额,债权豁免是否带有附加条件也是包括监管各方关注的焦点。此前公告显示,凭德投资等10家债权人分别出具的《债权豁免函》的主要内容为:债权人同意按照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豁免债权人对*ST猛狮及其子公司享有的部分/全部的债权(优先豁免利息、罚息及违约金部分)。同时,债权人对基准日后剩余部分债权在2021年内不再计算任何形式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此10家债权人确认,上述债权豁免不附带任何条件和义务且不可撤销、不可撤回、不可变更。并且,债权人不再就上述豁免债权向*ST猛狮及其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后者亦不再对豁免债权部分承担任何义务。

  而华融投资等2家债权人则分别出具《豁免债务通知书》,该内容*ST猛狮仅用一句话表述“债权人豁免对公司所享有的部分债权,上述债权豁免后不可撤销、不可撤回、不可变更。”,且未提及债务豁免事项是否附带其他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债权人之一的福能租赁(832743)于今年1月4日曾披露一份董事会决议公告,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猛狮科技债务重组化解退市风险及参与重整财务投资方案的议案》。但*ST猛狮公告中并未涉及相关重整财务投资方案的内容。基于此,其他债权人是否均同时签署了相关协议,债权人参与重整投资方案与此次债务豁免是否即构成附条件和义务等,也存在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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