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6-03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下属二级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
州光能”)为原告。因破产重整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不再将徐州光能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3.涉案的金额:41,396.55 万元(其中:货款 41,126.39 万元、保函费 59.34 万元,
案件受理费 210.32 万元,保全费 0.5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一审判决如生效,可能会对徐州光能债务处置(包括公司对其享有的债权)产生影响。但原、被告是否上诉、判决最终可执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徐州光能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司所持债权的最终受偿情况需依据后续重整计划予以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徐州光能提起诉讼的进展
近日,徐州光能管理人代理人告知公司,徐州光能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及其两家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创精密”)、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创智能”)在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涉诉一案,已收到该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
(2025)苏 0322 民初 4653 号),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原告徐州光能与被告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签订的《捷佳伟创-华东能源有限公司工艺技术服务协议》、编号Q2305092166 《购销合同书》、编号2305C2062《购销合同书》、编号2305ZN0064《购销合同书》、《变更协议》、与购销合同书配套的23份响应表和28份技术说明文件、《补充协议》、编号HDGN-XZ-A-42《设备机器改造合同》于2025年8月7日解除;
2.被告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徐州光能已支付的货款411,263,950.34元;
3.被告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州光能保函费593,360元;
4.原告徐州光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编号Q2305092166《购销合同书》、编号2305C2062《购销合同书》、编号2305ZN0064《购销合同书》、《变更协议》《设备机器改造合同》中载明的已供货的设备返还被告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由被告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拆除并取回;
5.驳回原告徐州光能的其他诉讼请求(即驳回原告鉴定费20万元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03,2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08,220元,由原告徐州光能负担1,573元,被告捷佳伟创、捷佳创精密、捷佳创智能负担2,106,64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徐州光能原为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因破产重整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公司对其仍持有较大额度的借款债权。本次一审判决如生效,可能会对徐州光能债务处置(包括公司对其享有的债权)产生影响。但原、被告是否
上诉、判决最终可执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徐州光能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司所持债权的最终受偿情况需依据后续重整计划予以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作为债权人之一,将按照破产重整程序要求配合管理人工作。公司将依法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