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6-01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84,585,075.59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21,981,127.52 元。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24,680.9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9,133,608.82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724,680.95 123,044,934.05 -811,002,186.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484,585,075.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421,981,127.5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07,077,523.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00
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截至 2025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未来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面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类因素,从推动公司发展及保障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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