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27:02 股吧网页版
华东重机: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天健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拥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天健所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88 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47 亿元。2025 年天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
数为 75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 7.3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2025 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职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与评估,经研究,拟将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所。

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为公司项目配备了专属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铭鸿先生,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从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丁锡锋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