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晓东)
本人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晓东,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金属所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1998-1999 年在韩国国立机械与材料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2000-2004 年在瑞士日内瓦大学从事博士后并获聘高级教授助理一职;2005 年至今在苏州大学物理学院任职,历任副教授、教授。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本人 2025 年共出席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应 参 加 董 现 场 出 席 以 通 讯 方 式 委 托 出 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 事 会 次 参 加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次 事 会 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5 1 4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异议情形。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本人共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1 次,分别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日常重点关注公司各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推动公司管理团队组织架构的完善。2025 年度,本人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议题涵盖了提名陶俊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万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提名黄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本人对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5 年度共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2025 年度经营计划》
《关于投资建设“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认为前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包括《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议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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