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2026 年 4 月 3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利达”
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或“转让方”)分别与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或“受让方一”)、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或“受让方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浙商资产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公司 210,131,981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1101%)转让给润桐控股和嘉兴国投。
2、本次权益变动后,润桐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财政局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股份锁定期、不进行股票质押的承诺
1、润桐控股出具了《收购人关于股份锁定和质押的承诺》
润桐控股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前述上市公司股份在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60 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述期限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润桐控股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质押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嘉兴国投关于股份锁定期、不进行股票质押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嘉兴国投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但该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36 个月的限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未来 36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嘉兴国投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股票质押。
(三)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1、润桐控股出具了《收购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润桐控股承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其中自有资金部分占比不低于 50%,自有资金的来源主要为股东投资款,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本次自筹资金不排除申请并购贷款取得,具体贷款情况以届时签订生效的并购贷款协议为准。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收购价款的情形。
2、嘉兴国投出具了《收购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嘉兴国投承诺:本次收购资金全部来自自有资金,占本次交易规模的比例 100%。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涉及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资产或由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
股权转让交易涉及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本次股权转让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嘉兴国投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关于未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资产注入计划
润桐控股出具了《收购人关于未来资产注入的承诺》
润桐控股承诺:确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自有资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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