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以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公正为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陆志红,女,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自 2023 年 3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均全部出席。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
姓名 备注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陆志红 8 8 0
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陆志红 4 4 0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委员会、4 次审计委员
会、1 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陆志红 3 3 0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4
年度契约化绩效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5 年度契约化绩效目标与基数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了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
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
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履职工作,现场履职时间15 天;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金融专业背景,从理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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