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周纬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纬国,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法律专业人士),于 2025 年 9 月 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深化之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2018 年修正及新《公司法》过渡期规定)、《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法律专业背景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9 月-12 月)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纬国,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律专业人士。现任浙江新质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
本人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9 月-12 月),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本人
亲自出席 3 次,无缺席或委托情况。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治理结构合规性、董事提名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议案。在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捐赠预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时,本人均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投出赞成票。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年报审计的预沟通工作。结合新《公司法》关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过渡期要求,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机制。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的讨论,重点关注薪酬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4、法律专业履职情况
依托本人的法律专业背景,本人在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的重大合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的章程修订及合规整改情况,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及调研的机会,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 6 天。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与高管访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相关高管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履职所需资料。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治理与新《公司法》合规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本人将新《公司法》的合规过渡作为履职重点。本人督促并协助公司对照新法要求,修订公司制度,完善相关治理规则,确保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的合规调整,实现由监事会向审计委员会
的平稳过渡。
2、投资者保护与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新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依托法律专业背景,在公司治理合规、高管选聘及风险防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关注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公司治理实践,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提升公司法治化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周纬国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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