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林祖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祖龙,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于 2025 年 9 月 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是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关键之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2018年修订及新《公司法》过渡期要求)、《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9 月-12 月)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林祖龙先生,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背景,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系会计专业人士。现任温州大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9 月-12 月),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本人
亲自出席 3 次,无缺席或委托情况。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审计委员会职能行使等议案。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捐赠预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时,本人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未对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职。2025 年第四季度,本人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1 次会议,重点就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与监督:
年报审计预沟通: 听取管理层关于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
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年报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了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衔接工作,确保公司监督机制平稳过渡。
内控监督: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督促公司完善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标准的讨论,关注管理层的梯队建设。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能够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
4、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年报预审期间,加强了与公司财务总监及审计部的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预审进展。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特别关注了新收入准则、金融工具准则在公司报表中的应用,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合规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第四季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及调研的机会,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 6 天。本人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与高管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管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信息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新《公司法》过渡)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落实新《公司法》及深交所2025 年修订指引的进展情况。本人督促公司尽快完成制度修订,明确审计委员
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确保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的合规
调整。
2、信息披露与财务报告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以及 2025 年年度报
告的预审工作。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3、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
本人对公司第四季度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违规担保事项。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新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迅速进入角色,依托自身的会计专业背景,在公司财务监督、内控建设及治理合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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