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因素辨认: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反应: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险的选择。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作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适时提供信息。相关信息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效性要求进行辨认、获取和传递,并在公司内部有效传递。
(八)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监督可分持续性监督及个别评估,前者为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后者为内部稽核人员、董事会等其他人员单独进行的评估。
第六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除包括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应包括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的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十一条 公司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除明确划分信息系统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外,还应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信息处理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
(二)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的控制;
(三)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数据处理的控制;
(四)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控制;
(五)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或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信息披露活动的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并随时检查,以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公司采取培训、宣传、监督、稽核等措施,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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