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六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员工,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384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4,872,263.3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金河生物 A 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 7,946,41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327%。最终持股数量根据持有人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
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3.13 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取得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
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采用公司自行管理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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