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5 18:18:27 股吧网页版
ST远智: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ST 远智 公告编号:2026-00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
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康宝华先生(董事长)、王维龙先生;

2.独立董事:隋欣女士、王岩东先生;

3.职工董事:付峥一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康宝华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王岩东先生(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隋欣女士(主席、会计专业人士)、王岩东先生(委员)、付峥一先生(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康宝华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王岩东先生(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岩东先生(主席)、隋欣女士(委员)、付峥一先生(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延邦先生

2.财务总监:王维龙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杜羽先生

4.内部审计负责人:高敏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齐博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羽 齐博宇

联系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话 024-25162751 024-25162569

传真 024-25162732 024-25162732

电子信箱 duyu@bltcn.cn qiboyu@cnydii.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杜羽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杜羽先生、齐博宇先生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相关事项说明

康宝华先生、王维龙先生和王延邦先生于 2023 年 5 月收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于
2023 年 9 月收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于 2025 年 12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