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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6:29:21 股吧网页版
美亚光电: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的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7、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领导班子可能出现的较大的决策、经营失误;

4、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6、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三)政策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重大治安灾害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7、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突然集中对公司进行不实或错误报道;

3、社会上集中出现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机制。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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