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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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5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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