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
久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中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 家(制造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
处分 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兴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2 月 25 日,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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