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保证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内部设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当遇有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任务时,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当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业务流程,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有效沟通的能力。审计部通过实施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审计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保守秘密,保持应有的客观性、独立性和职业谨慎;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并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制度》。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专业能力,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第三章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
第十二条 为保证审计部履行职责,公司赋予审计部具有以下主要权限:
(一)列席有关经营和管理决策等会议,及时了解经营管理信息,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有义务提供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和文件,会计账簿、凭证、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资料以及审计部认为与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有关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等文件资料,以保证审计人员及时掌握信息;
(三)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按时报送审计期间内有关经营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与分工的书面文件;
2、财务资料,包括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开户银行对账单等;
3、相关业务合同、协议等;
4、各项资产证明、股权证明;
5、各项债权的对方确认函;
6、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7、重要经营决策文件;
8、其他相关资料。
(四)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询问;
(五)检查被审计部门(单位)信息系统,并获取系统数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