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杨思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杨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64,477 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4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46,000 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杨思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个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名称:公司副总经理杨思华;
(二)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1,464,477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42%。其中高管锁定股为 738,358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为 4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为 246,119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6,000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7%(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即 2026 年 1 月 6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上市公告书》,杨思华先生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思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杨思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以及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杨思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个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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