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
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出具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年报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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