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贺立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恪守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审慎、客观行使各项职权,依托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与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 2 次股东会。
会前,本人认真研读董事会办公室送达的会议资料,结合零售行业发展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分析;会议中,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同时,持续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规范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贺立龙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和亲自出席会议,在收到会议相关资料后,事先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形成明确意见,以确保
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作为履职核心,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数据、财务报告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专项汇报;结合实地考察门店运营、供应链管理等环节,掌握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主动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其诉求与关切。
四、现场履职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合规制度建设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就公司合规制度建设方面建言献策并为公司所采纳。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天。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6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零售行业前沿动态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针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咨询方面的作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贺立龙
2026 年 4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