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曹玉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文件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曹玉昆女士,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博士,教授。现任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2025年11月27日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
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任职期内会 实际出
姓名 内会议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会议
曹玉昆 1 1 0 0 0 否 1 1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哈尔滨博实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哈尔滨博实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无需要召开会议审议的事项。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关注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对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与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相关决策的执行情况,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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