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人员组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李文、张劲松、初大智,其中李文担任主任(召集人)。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随即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自当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符合“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张劲松(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初大智(独立董事)、刘晓春(职工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对财务报表、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2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4 年度《投资理财内部审计报告》、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
(二)2025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三)2025 年 8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投资理财内部审计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三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五)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及其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经审慎评估,认为致同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计划完成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二)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2024 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
划、审计重点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并形成沟通记录;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
(三)2024年报审计期内,在年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书面意见。在年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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