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文件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文,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教授。自2019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协常委、黑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理事、黑龙江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哈尔滨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公司、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任期届满。2025年11月27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报告期内会 实际出
姓名 内会议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会议
李文 4 3 1 0 0 否 1 1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按照《哈
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积极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次 议案
1.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2024 年度《投资理财内部审计报告》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3.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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