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01:31 股吧网页版
奥瑞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文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文才)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作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本人许文才,1957 年出生,硕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与标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特聘会长等职务,同时担任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 2 次,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 次,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以赞成票;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组织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参加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以及关于出售海外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参加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审核公司 2025 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听取了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了 2 次专门会议进行审议,针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外,还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9 天。其中为深入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