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
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制定及 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部分子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详细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及相关条款相应废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变 更及备案登记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修订类型
第一条 第一条 修改
为维护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维护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修订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修订类型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第三条 修改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股(2004)23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股(2004)23
号”文件批准,由福州海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号”文件批准,由福州海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于 2005 年 4 月 22 日在福 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于 2005 年 4 月 22 日在福
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现持有统 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现持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260191878C 的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260191878C 的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七条 第七条 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76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76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 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
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 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
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 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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