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总投资额规模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的内部投资
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欣食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规模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5.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4,19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045,807.55 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 号)。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在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原比例
分摊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
1 肴制品项目 45,000.00 31,762.44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4,742.14
合计 52,000.00 36,504.58
注:由于文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 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竹岐村实施,项目总
投资 67,599.0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5,000.00 万元,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因公司整体产能建设规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优化产品工 艺技术、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鉴于以上原因及未来项目规划,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 1 年,
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7,575.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36,504.58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1,030.63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473.95 万元。
四、调整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总投资额规模及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速冻菜肴制品项目总投资额规模及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拟使用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调整 (实际募集资金到
总投资额(调整前) 后) 拟使用募集资金 位后按原比例分摊
序 工程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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