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现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泽艺、肖阳及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三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陈泽艺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第七届
董事会
审计委 2025 年 3 《关于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和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员会第 月 24 日
七次会
议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
第七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 《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审计委 2025 年 4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
员会第 月 24 日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
八次会 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议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 2025 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 2025
年二季度工
作计划的议案》
第七届 2025 年 8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
董事会 月 26 日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委 的议案》《关于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和 2025 年三季度工作
员会第 计划的议案》
九次会
议
第七届
董事会
审计委 2025 年 10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 2025 年前三季
员会第 月 28 日 度工作报告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次会
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会计师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科目情况进行了审阅及讨论,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与核实,认为相关事宜的程序与结果符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要求,
相应的财务核算及在财务报告中的反映客观、公允、合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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