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6-007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天健 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同时也是港交所准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公司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公司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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