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兴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亲自出席 1 次。
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会 1 次及临时股东会 2 次。本人分别应出
席 0 次及 1 次,亲自出席 0 次、及 1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成员职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次。
四、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承办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会计师进行进场审计前阶段沟通,本人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无异议。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李兴建
邮箱:137233678788@163.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兴建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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