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世宝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2,987,747 股,面值总
额为人民币 32,987,747.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1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9,999,995.67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3,499,999.96 元(其中税款198,113.21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9,995.71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2,610,363.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 10.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 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3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的
80%,即每股 A 股人民币 10.04 元(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
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交易总额除以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交易总量)。
公司 A 股于定价日(即 2024 年 3 月 12 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 13.74 元。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人民币:元)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01,036 51,999,991.9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34,307 80,999,997.27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8,011 15,999,996.71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72,290 56,999,996.90
5 瑞士银行 3,204,524 33,999,999.64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885,014 19,999,998.54
7 周海虹 1,885,014 19,999,998.54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97,551 70,000,016.11
合 计 32,987,747 349,999,995.6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