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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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世宝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SIGN HERE 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SIGN HERE
中国注册会计师: SIGN HERE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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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32,987,747 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2,987,747.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1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9,999,995.67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3,499,999.96元(其中税款 198,113.21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9,995.71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087,745.02 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 10.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 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3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的 80%,即每股 A 股人
民币 10.04 元(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交易总
额除以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交易总量)。公司 A 股于定价日(即 2024 年 3 月 12 日)的
收盘价格为人民币 13.74 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人民币元)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01,036 51,999,991.9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34,307 80,999,997.27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8,011 15,999,996.71
4 国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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