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6)034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 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4、A 股除权前总股本: 811,875,780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7,556,700 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每 10 股派息(含税):3.00 元;现金分红总额:241,295,724.00 元;
6、除权后总股本:811,875,780 股;
7、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 股派息(含税):2.972076 元,每股派息(含税):0.2972076 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7,556,700股后的股本 804,319,080 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1,295,724.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9、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1,295,724.00 元=804,319,080 股×0.30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7207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972076 元/股=241,295,724.00 元÷811,875,780 股,根据相关要求保
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本次 2025 年末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207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具体如
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 6,356,700 股)后的股本
805,519,0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股利 241,655,72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1,200,000 股,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增加至 7,556,700 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变更为 804,319,08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 7,556,700 股)。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际实施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41,295,724.00 元(含税)。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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