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大家好!本人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公司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宋铁波,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同时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8)独立董事。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意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会。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本人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
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
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
关程序合规有效;本人对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宋铁波 5 5 0 0 0 否 2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发生,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职责。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议次数
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和不定期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四季度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
2025 年 02 2、《审计部门 2024 年第四季度工 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第七届 月 21 日 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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