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宝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新宝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07,422,135.81 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8,196,995.40 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726.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420,649,048.25 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
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或
其上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与公司、东莞证券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号)。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
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0.17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 0.17 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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