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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7:50:42 股吧网页版
新宝股份: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愿、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2)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

满足上述条件后,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时,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4、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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