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6)01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宝股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 2025 年末利
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2025 年度盈余公积的提取及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公司 2025 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二)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0,548,202.3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33,474,853.25元,减去2025年派发2024
年度现金红利 362,483,586.00 元,减去 2025 年派发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现金红利
120,827,862.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860,711,607.59 元。
公司本次 2025 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
6,356,700 股)后的股本 805,519,0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41,655,72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情况
为了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6,356,700 股之后的股本
805,519,0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派发现
金红利 120,827,86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实施分派。
(四)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1、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120,827,862.00 元,加上本次 2025 年末拟派发
现金分红总额 241,655,724.00 元,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62,483,586.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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