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的重点工作及 2026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监管动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持续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有效地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重要事项的关注及风险防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内容包括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回购公司股份等重大事项,
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办
理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详见巨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01 月 2025 年 01 月 04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
六次临时会议 03 日 日 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详见巨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04 月 2025 年 04 月 29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
七次会议 28 日 日 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详见巨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08 月 2025 年 08 月 28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
八次会议 27 日 日 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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