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2—15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658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宝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宝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宝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宝股份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9,875,914.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260,302.6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273,091.6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07,422,135.8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8,196,995.40 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0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20,649,048.2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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